
员工拒调岗埃及被辞退获赔 法院支持经济补偿!一名员工因拒绝公司单方面安排的海外调岗,其工作账号被关停,无法继续正常工作。之后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法院判决公司需向其支付23万余元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包括此案在内的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劳动争议案件。石某某于2014年入职重庆某汽车销售公司,从事非生产性岗位工作,并于2023年4月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若公司经营场所在重庆主城区及涪陵区之间变动,不属于工作地点变化;石某某同意根据公司需要到外地出差或赴外地分支机构工作;如经营机构搬迁,石某某同意变更工作地点;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无故不到岗视为旷工。
2024年11月23日,公司通知石某某因业务发展需要将其岗位调整至海外事业部埃及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负责前期筹备工作。石某某当日表示不同意。同月26日,公司关停了石某某的企业微信账号。同年12月2日,公司收到石某某邮寄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石某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可在重庆主城及涪陵区间变动,或根据经营需要安排外地出差及赴分支机构工作股票配资越大配资,但将石某某调岗至埃及子公司已超出其基于合同对工作地点的合理预期,属于劳动条件与劳动内容的重大变更。公司在未经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强行调整岗位,明显不具备正当性和合理性。在石某某明确拒绝后,公司次日即关停其企业微信账号,实质上是单方面阻断其劳动条件,导致石某某无法继续提供劳动。因此,石某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支持其诉求,判决公司向石某某支付23万余元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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